應於合格證明有效期間內,參加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認定機構所舉辦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教育訓練課程,累計達18小時,並持認定機構所核發之訓練證明文件,向原發證機構申請展延。
1.中華民國信託商業同業公會:「信託業務專業訓練課程訓練機構」
2.金管會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稽核人員、法令遵循人員、銀行業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訓練課程之訓練機構」
3.金管會保險局:「保險業負責內部稽核業務人員及各部室主管或分公司主管或具有相當核決權限之訓練機構」;
4.金管會銀行局:「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訓練機構」
5.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投信投顧業務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機構」
6.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AFP/CFP認證專責教育訓練機構」
7.台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機構」
依各個認可機構而有不同:
(1)中華民國信託商業同業公會之信託相關課程 :
實體課程全部課程出席始得領取證書並認列時數;若採線上課程須全部觀看完畢且經測驗合格後始得認列時數。
(2)金管會銀行局及保險局-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稽核人員、法令遵循人員、銀行業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訓練課程:
實體課程全部課程出席始得領取證書並認列時數;若採線上課程須全部觀看完畢且經測驗合格後始得認列時數。
(3)金管會銀行局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課程:
實體課程全部課程出席始得領取證書並認列時數;若採線上課程須全部觀看完畢且經測驗合格後始得認列時數。
(4)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職前及在職訓練課程實體課程全部課程出席始得領取證書並認列時數;若採線上或直播課程不予認列時數。
(5)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AFP/CFP訓練課程」
A.若為實體課程出席率需達課程時數80%以上始得領取證書並認列時數。
B.若為線上課程,每段影片需觀看達100%始可進入測驗(八十分為合格分數),俟所
有影片觀看完成且測驗合格後始符合結業標準並認列時數。
(6)台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課程」
A.若為實體課程出席率需達課程時數95%以上始得領取證書並認列時數。
B.上課方式若為<視訊上課-錄影播出>或<線上直播>,皆須上課簽到及最後下課
簽退,且須全程開啟視訊鏡頭,務必於課後完成測驗再予簽退始可認列時數。
| 比較項目 | 法令遵循兼任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人員職前研習班(12小時) |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人員在職研習班(12小時) |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人員在職研習班(18小時) |
|---|---|---|---|
| 課程目的 | 職前培訓,取得執行兼任職務所需的專業知識 | 滿足每年度法定在職訓練要求 | 作為特定合格證明的展延訓練 |
| 適用對象 | 依法須兼任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業務的人員 | 防制洗錢專責主管、專責人員及國內營業單位督導主管等法定適用人員 | 持有聯合主辦機構核發合格證明,且有展延需求的人員 |
| 訓練時數 | 12小時 | 每年至少12小時 | 有效期間內累計18小時 |
| 訓練重點 | 職務所需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知識 | 新修正法令、洗錢及資恐風險趨勢與態樣等 | 參加金管會認定機構辦理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 |
| 主要用途 | 職前訓練 | 年度在職訓練 | 申請合格證明展延 |
| 證明效期/展延 | 依適用規定及證明類型認定 | 作為年度訓練紀錄或證明 | 原合格證明有效期限為測驗日起3年;符合條件並完成18小時訓練後,可申請自訓練結訓日起展延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