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透人生】未加入勞保而發生職災時的津貼補助
- By 吳家揚 觀看人數: 2651
- 2017-06-03
政府修改勞工福利政策,許多勞方對於政策之本意不理解,對自己有利的修正反而叫苦連天如一例一休,讓人搞不懂到底誰是資方。相較於部分軍公教退休人員強勢,積極爭取權益,相對弱勢的勞工,對自己應有的權益一無所知或自我放棄只因怕「老闆秋後算帳」,而形成強烈的對比。
再好的立意,如果勞方不懂自己的權利義務,也不積極爭取,再好的法案對我們勞方而言,是看的到吃不到(弱勢)或看不到也吃不到(無知)。整體完整的勞基法和勞保條例,一時之間要通盤了解並不容易。本文先從「職災勞工津貼補助 」談起,聚焦於當勞工生活陷入「無奈無助」時,到哪裡去找社會資源,避免悲劇發生。
原則上,許多勞工很能會落在A區域,屬於符合勞基法但未加入勞保(除非自己加入職業工會)。有些無良的資方為了節省開銷,會僱用約聘勞工(同工不同酬)。而外包廠商,或外包再外包廠商的員工,屬於弱勢中的弱勢。發生職災時,勞方一定可以找資方負責,但能要到多少是另一回事。
勞方職災時,跑得了和尚(資方)但跑不了廟(勞保局),且權益義務在官網上寫得清清楚楚,可以透過熱心有專業的理財顧問或保險業務員詢問和申請,爭取權益,不需要透過「惡劣的勞保黃牛」經手。
「身體障害生活津貼」: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200元。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5,850元。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訓練期間,每月發給新臺幣14,050元。
「器具補助」:輔助器具類別、補助金額、最低使用年限及各補助對象資格依照「職業災害勞工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規定辦理。除人工電子耳、點字觸摸顯示器及桌上型擴視機外,每年以補助4項輔具為限,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6萬元為限。經本署核定補助裝配輔助器具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就同一項目再提出申請。
「看護補助」:每月發給新臺幣11,700元。同一傷病,請領本項補助,其所有請領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發給5年。本項補助應於屆滿1年之日前檢具3個月內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連同申請書送本署辦理續領。本項補助,自本署受理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請領期間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家屬補助」:補助標準 一次發給新臺幣10萬元。
「未加勞保死亡補助」:無法定遺屬者:一次發給勞保最低月投保薪資(目前為21,009元)5個月喪葬補助。有法定遺屬者: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專受其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除上開5個月喪葬補助外,另發給勞保最低月投保薪資40個月之遺屬補助。扣除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已支付之死亡補償金額。
「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200元。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5,850元。第8至第10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2,950元。尚未遺存永久失能或失能程度相當於第11至第15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個月發給新臺幣1,800元。
「身體障害生活津貼」: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200元。 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5,850元。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訓練期間,每月發給新臺幣14,050元。
「器具補助」:輔助器具類別、補助金額、最低使用年限及各補助對象資格依照「職業災害勞工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規定辦理。除人工電子耳、點字觸摸顯示器及桌上型擴視機外,每年以補助4項輔具為限,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6萬元為限。經本署核定補助裝配輔助器具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就同一項目再提出申請。
「看護補助」:每月發給新臺幣11,700元。同一傷病,請領本項補助,其所有請領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發給3年。本項補助應於屆滿1年之日前檢具3個月內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連同申請書送本署辦理續領。本項補助,自本署受理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請領期間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家屬補助」:一次發給新臺幣10萬元。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職災,吳家揚製圖)
從目前的法律條文來看,「有投保勞保」的勞工「福利」顯然比「未投保勞保」的勞工好得多。有投保勞保的勞工可以先申請勞保給付應有的權益外,再來申請職災勞工津貼補助,前提是要「誠實」申報。
如果屬於弱勢者,應該要「自費」加入職業工會。繳少少的錢,就有大大的保障,好處遠遠多於總繳保費。如果有機會,更應該加入5人以上的公司,讓資方幫助負擔大部分的勞保保費,減少個人負擔。
勞保是政府的德政,勞工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
文/吳家揚
本文轉載自 民報《未加入勞保而發生職災時的津貼補助》
※ 本文章非經同意不得轉載 ※
再好的立意,如果勞方不懂自己的權利義務,也不積極爭取,再好的法案對我們勞方而言,是看的到吃不到(弱勢)或看不到也吃不到(無知)。整體完整的勞基法和勞保條例,一時之間要通盤了解並不容易。本文先從「職災勞工津貼補助 」談起,聚焦於當勞工生活陷入「無奈無助」時,到哪裡去找社會資源,避免悲劇發生。
"Shattered" (CC BY-SA 2.0) by wburris
目前台灣的中小企業超過百萬家。(104年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顯示:全部企業1,416,738家,中小企業1,383,981家,中小企業比例97.69。資料來源)勞基法和勞保條例範圍
原則上,許多勞工很能會落在A區域,屬於符合勞基法但未加入勞保(除非自己加入職業工會)。有些無良的資方為了節省開銷,會僱用約聘勞工(同工不同酬)。而外包廠商,或外包再外包廠商的員工,屬於弱勢中的弱勢。發生職災時,勞方一定可以找資方負責,但能要到多少是另一回事。
勞方職災時,跑得了和尚(資方)但跑不了廟(勞保局),且權益義務在官網上寫得清清楚楚,可以透過熱心有專業的理財顧問或保險業務員詢問和申請,爭取權益,不需要透過「惡劣的勞保黃牛」經手。
職災勞工津貼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吳家揚製圖)
「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200元。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5,850元。第8至第10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2,950元。尚未遺存永久失能或失能程度相當於第11至第15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個月發給新臺幣1,800元。有投保勞保的補助標準:(請領資格、應備書件、應注意事項詳見官網)
「身體障害生活津貼」: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200元。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5,850元。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訓練期間,每月發給新臺幣14,050元。
「器具補助」:輔助器具類別、補助金額、最低使用年限及各補助對象資格依照「職業災害勞工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規定辦理。除人工電子耳、點字觸摸顯示器及桌上型擴視機外,每年以補助4項輔具為限,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6萬元為限。經本署核定補助裝配輔助器具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就同一項目再提出申請。
「看護補助」:每月發給新臺幣11,700元。同一傷病,請領本項補助,其所有請領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發給5年。本項補助應於屆滿1年之日前檢具3個月內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連同申請書送本署辦理續領。本項補助,自本署受理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請領期間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家屬補助」:補助標準 一次發給新臺幣10萬元。
「未加勞保殘廢補助」:比照勞工保險條例之標準,按最低投保薪資(目前為21,009元)一次發給最低330日,最高1,800日之殘廢補助。應扣除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支付之殘廢補償金額。未投保勞保的補助標準:(請領資格、應備書件、應注意事項詳見官網)
「未加勞保死亡補助」:無法定遺屬者:一次發給勞保最低月投保薪資(目前為21,009元)5個月喪葬補助。有法定遺屬者: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專受其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除上開5個月喪葬補助外,另發給勞保最低月投保薪資40個月之遺屬補助。扣除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已支付之死亡補償金額。
「職業疾病生活津貼」: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200元。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5,850元。第8至第10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2,950元。尚未遺存永久失能或失能程度相當於第11至第15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個月發給新臺幣1,800元。
「身體障害生活津貼」:第1至第3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8,200元。 第2至第7等級,或合併升等後相當於第1等級,且喪失部分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5,850元。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訓練期間,每月發給新臺幣14,050元。
「器具補助」:輔助器具類別、補助金額、最低使用年限及各補助對象資格依照「職業災害勞工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規定辦理。除人工電子耳、點字觸摸顯示器及桌上型擴視機外,每年以補助4項輔具為限,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6萬元為限。經本署核定補助裝配輔助器具者,於最低使用年限內,不得就同一項目再提出申請。
「看護補助」:每月發給新臺幣11,700元。同一傷病,請領本項補助,其所有請領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發給3年。本項補助應於屆滿1年之日前檢具3個月內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連同申請書送本署辦理續領。本項補助,自本署受理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請領期間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家屬補助」:一次發給新臺幣10萬元。
加入勞保好處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職災,吳家揚製圖)
從目前的法律條文來看,「有投保勞保」的勞工「福利」顯然比「未投保勞保」的勞工好得多。有投保勞保的勞工可以先申請勞保給付應有的權益外,再來申請職災勞工津貼補助,前提是要「誠實」申報。
如果屬於弱勢者,應該要「自費」加入職業工會。繳少少的錢,就有大大的保障,好處遠遠多於總繳保費。如果有機會,更應該加入5人以上的公司,讓資方幫助負擔大部分的勞保保費,減少個人負擔。
勞保是政府的德政,勞工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
文/吳家揚
本文轉載自 民報《未加入勞保而發生職災時的津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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