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們注意了!你有在事業與家庭財務之間建立防火牆嗎?
- By 兩岸CFP講師 林東振《老闆們必需在事業與家庭財務間建立防火牆》 觀看人數: 2995
- 2016-01-02
我們有時會注意到一些企業主,尤其是中小企業,因為公司發生了財務危機,直接就連累家庭的財務,一些意氣風發的老板,驟然變成一無所有,另人不勝噓唏。
中小企業主,如果是因為產銷經營不善而導致財務調度等產生問題。還可以歸因屬於市場或是企業本身營運不善,雖失敗但其因可以原諒。若是有些非屬營運的因素,讓一個企業發生問題,我想經營者一定是百般無奈。
舉一個例子,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若公司的員工在下班後回家途中發生車禍事故,老板要負義務嗎?依本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事故,雇主當然要負擔責任,在工作場所當然無疑義,但員工已離開公司,老板還要保佑員工順利到家嗎?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雖然勞保的給付可抵充,但對於小企業而言,一場重大事故,可能就拖垮公司的財務,或最終以倒閉收場。
除了以上員工災害的風險之外,若是以獨資或合夥的型態經營事業,經營者需要承擔無限責任。或是常見,用親人做連帶保證,或以親人所有的財產抵押貸款。這些狀況,若是事業發生危機時,不但是事業的財務,連帶家庭的財務也一起受難。
所以在事業成立前,建議思考如何構築事業與家庭財務間的防火牆,是避免無法挽回困境的良方。舉一些方向,提供參考:
一、成立事業體的型態,以有限風險取代無限風險。
二、做好風險控管,例如前面提到的員工職災風險。
三、家庭夫妻財產制的安排,越傾向分別財產比共同財產好。
四、家庭資產的預防保全,思考一但發生事業財務風險時,家庭生活必需的資產不受影響。
文/兩岸CFP講師 林東振《老闆們必需在事業與家庭財務間建立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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